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準據法、管轄法院及其他

適用法律與爭議管轄。

白話重點
  • 以中華民國法令為準據法。
  • 如有訴訟,以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。
  • 電子通訊與書面具同等效力;部分條款無效不影響其餘條款效力。

以上為方便閱讀的摘要,不構成契約內容;實際權利義務以下方條文為準。

條文內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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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 本服務條款、隱私權政策及其相關使用規範、辦法、處理原則、政策、及相關服務說明等,以中華民國法令為準據法。

4. 會員與本公司因本服務、本服務條款、隱私權政策或其相關使用規範、辦法、處理原則、政策、及相關服務說明所生之爭議,如因此而訴訟,以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。

5. 本契約各條標題,僅為查閱而設,不影響契約有關條款之解釋、說明及瞭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