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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車滿)安德的步道初級班(1級):第117課-塔曼山登山步道

塔曼山位於新北市烏來區和桃園市復興區交界,塔曼山的入口雖然在桃園,卻是新北市的第一高峰。站在登山口已經可以看見大霸尖山,步道前700公尺較陡峭,但通過這段考驗之後,前程似錦,接下來都是康莊大道囉!步道的指標清楚,每100公尺左右就有一個指示牌,沿途樹幹還塗上有螢光漆防迷,倒木加上鋼釘防滑,部分陡坡有架繩、扶手,並且在繩索與樹幹間加上塑膠墊片,避免傷及樹木,相當用心。山頂無展望,不過可以往玫瑰西魔山方向前行幾分鐘,就能眺望群山和小夫妻樹。 😱😱😱😱😱😱😱😱😱😱😱😱😱😱😱😱😱😱 本路線全長6.45公里,爬升488公尺,約需5.5小時 初級班請至少具備象山(參考值路程2.21公里,爬升391公尺)上下隔天不會鐵腿的程度,無經驗者請洽安德的步道幼幼班 請攜帶帽子、毛巾、至少1.5公升飲水、防曬乳 可開車 有空拍機 或具拍攝專長者請於報名時註明 酌收油資250元 免責聲明 一、本團並非商業組織,並無旅行社牌照,團長無野外求生、響導、導遊及急救等專業資格,舉辦之活動全屬休閒性質,所發布之資訊及活動計畫僅屬參考,並不保證完全正確。 二、團長是義務帶隊,絕不涉及利益和金錢交易,更無意締結任何形式的契約或責任義務關係。 三、參加活動應視個人身體狀況,同時並確認自身無患有不適於登山活動的病症。 四、除團長之故意所致外,因團員自身之故意過失,所引致之疾病、傷亡、個人財物及經濟損失,團員自負參與所舉辦活動之風險及責任。 五、所舉辦之活動並不為團員提供旅遊平安險或其他意外責任保險保障,因此建議各團員自行購買合適之個人保險。 六、各團員視為同意上述所載各項條款,不得對團長主張任何有關法律上之索償及究責等權利。 七、團長保留隨時更改免責聲明內容條款之權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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